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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信托業罰金已超4500萬元
http://www.CRNTT.tw   2021-06-01 17:25:11
  中評社北京6月1日電/據經濟參考報報道,2021年信托業嚴監管基調延續。數據顯示,截至目前,今年已經有11家信托公司受到監管部門處罰,其中包括興業信托、大業信托、浙商金匯信托、渤海信托、四川信托等,合計罰款金額超過4500萬元。

  日前,因原副總裁構成受賄罪,反映出公司內控措施問題,中海信托被上海銀保監局處以50萬元的罰款。3月份,中海信托曾因兩項業務統計錯誤,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罰款70.2萬元。

  據用益信托網不完全統計,2020年全年,共計有11家信托公司受罰,處罰金額總計超1800萬元。這意味著,2021年前五個月,被監管處罰的信托公司數量已經與2020年全年持平,同時,年內信托公司吃到的“罰單”總金額已經接近2019年、2020年兩年罰金總和。

  今年信托行業最大的一張罰單出自四川信托。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存在問題以及違規開展業務等13項違法違規事由,四川信托被罰3490萬元。另外,近日興業信托因盡職調查和貸後管理違規等問題被連續開出罰單,罰款總額近400萬元。

  事實上,資管新規出台以來,2020年是信托行業監管政策落地頗為密集的一年。2020年3月1日,《信托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正式施行,加強信托公司股東特別是主要股東從進入到退出全流程行為規範;5月,《信托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出台,確立了資金信托的私募性質定位及資金投向限制等要求;11月,修訂後的《中國銀保監會信托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正式發布,在嚴守市場准入風險關口的前提下,匹配行業轉型發展需要,激發市場活力。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反映了監管部門保持嚴監管態勢不動搖的決心,也彰顯出監管層補齊信托業監管制度短板、防範行業金融風險的決心。而要全面築牢風險“防火墻”,市場主體的作用不可或缺。在嚴監管態勢下,對於信托公司而言,需要在政策的指導下繼續加強業務合規經營管理,提升風險防控能力;繼續健全公司治理機制,提高公司治理的科學性、穩定性和有效性;與此同時,要繼續壓降信托通道及融資類業務,加大業務轉型力度,拓展本源業務向縱深發展。

  “處罰只是手段,而非目的,監管趨嚴可以起到較好的警示效果,雖然在短期內給部分信托公司帶來陣痛,但從長期而言,有利於行業健康規範發展。”北京某信托資深人士認為,雖然2021年信托罰單有所增加,但整體行業風險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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