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2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記者從天津市紀委監委獲悉,為進一步規範對違紀案件立案標準把握和政策策略運用,該市紀委監委出台《關於提高違紀案件立案質量的指導意見》,嚴格把關違紀案件立案質量,推進“鐵案工程”建設,讓監督執紀更加精准有效。
為進一步提高違紀案件的立案質量,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對市、區兩級紀委監委辦理的免予處分案件進行調研,調閱了全部2020年查處的免予處分案件的審理報告,開展統計分析研究,並與基層審理工作人員個別交流。
天津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孫士健告訴記者,調研發現,立案不精准問題主要表現為個別案件情節較輕,直接用第一種形態處理效果更佳,不宜立案,存在問責類案件立案質量不高等問題。
針對調研發現的突出問題,結合工作實際,天津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起草了《關於提高違紀案件立案質量的指導意見》,從增強精准執紀意識、夯實立案基礎、嚴格把握構成要件、準確把握政策策略、慎穩精准問責、發揮考核導向作用等六個方面,提出14項具體要求。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嚴守立案實體條件,確定行為的違規性,全面考量構成要件是否完備;提出精准適用“四種形態”要全面綜合考量問題性質、主體身份、時間節點、違紀金額、動機原因、後果影響、認錯悔錯態度等主客觀因素;確立規範“第一種形態”適用、加強上級對下級立案工作的監督、發揮考核導向作用等工作要求;強調問責立案要以事實證據為基礎,以責任為前提,體現權責一致、錯責相當,嚴防問責泛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