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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第一人民醫院原院長譚仁林獲刑
http://www.CRNTT.tw   2021-05-19 11:36:48
  中評社北京5月19日電/據央視新聞報道,2021年5月17日上午,廣西河池市東蘭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河池市第一人民醫院原院長譚仁林犯受賄罪、單位受賄罪一案。

  法院審理查明

  一、 受賄罪。2008年至2020年6月,被告人譚仁林利用其擔任河池市第一人民醫院外一科主任、副院長、院長職務上的便利,為15個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醫療設備、耗材銷售及貨款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847.72133萬元,用於朋友借款、日常開支等。

  二、單位受賄罪。2013年至2020年,被告人譚仁林利用其擔任河池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職務上的便利,為某公司銷售骨科耗材、貨款結算上提供幫助,多次在其辦公室收受該公司區域總監黃某珍和區域經理龐某給予的回扣260萬元,然後交給一醫院骨科,由骨科醫務人員自行私分及用於日常公務開支。2020年11月25日,一醫院骨科醫務人員共退出違法款190.9萬元。

  法院認為

  被告人譚仁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本應廉潔奉公,但卻置國家法律於不顧,利用職務之便利,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他人給予的各種回扣或感謝費共計792.5萬元及價值55.22133萬元的巡洋艦小型越野客車一輛,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譚仁林身為河池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代表單位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他人各種回扣共計260萬元,數額較大,屬單位犯罪,其應承擔主管人員的刑事責任,其行為已構成單位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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