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立法會12日三讀通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修訂包括規定區議員必須宣誓,違誓者將喪失議員資格。攬炒派自2019年11月借暴奪權,將區議會變成煽暴縱暴、抹黑國家的亂港大本營。攬炒派區議員反中亂港、罔顧民生,市民怨聲載道,紛紛要求撥亂反正。立法會昨日高票三讀通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引入區議員須作出宣誓的規定,條文將於本月21日刊憲正式生效,意味著攬炒派區議員將被DQ。
曾國衞昨日在立法會表示,《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要準確落實基本法以及香港國安法中對公職人員宣誓的規定,確保有關公職人員明確理解他們的憲制責任和要求,並保障只有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基本要求的人,才能出任相關公職,貫徹“愛國者治港”這個原則,讓“一國兩制”能夠行穩致遠。
曾國衞指出,在原定於去年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共有四名現任區議員被選舉主任裁定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在《條例草案》生效後即喪失出任議員的資格。翻查資料發現,四人為梁晃維、岑敖暉、袁嘉蔚及鄭達鴻,其中梁、鄭二人早前已宣布辭職。
據了解,政府正研究會否追討被褫奪議席(DQ)區議員的薪津及就追薪期限“劃線”,其中政府內部有強硬聲音認為,應要求被DQ者交還自去年1月1日就任起,所獲發的所有薪津。按此計算,被DQ的區議員有機會被追討最多達170萬元薪津。
公職人員宣誓主要修訂內容
是次修訂涉及多項條例,內容包括清楚解釋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提述、引入區議員須宣誓的規定、劃一監誓人安排、加入具體宣誓要求,及列明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的後果。
法案委員會主席、自由黨主席張宇人在昨日草案二讀辯論時表示,是次修訂能撥亂反正,阻止立法會和區議會再現亂局,以貫徹“愛國者治港”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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