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9日電/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5月8日,緬甸中央反恐委員會發布通告稱,將緬甸人民國防軍及其附屬的地方組織、緬甸民族團結政府和聯邦議會代表委員會認定為恐怖組織。
緬甸反恐中央委員會表示,這是根據《緬甸反對恐怖主義法》並經過國家管理委員會同意後作出的決定。
緬甸人民國防軍是由緬甸民族團結政府於5月5日宣布組建的,隨後緬甸膠塞、內比都等多地宣布成立人民國防軍在當地的附屬組織。
緬甸民族團結政府由緬甸聯邦議會代表委員會於4月16日宣布成立。緬甸內政部於4月20日宣布民族團結政府為非法組織,之後又宣布對民族團結政府主要成員進行通緝。(總台記者 王悅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