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首屆中央監察委員會產生到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從抗日戰爭時期再到新中國成立,從改革開放新時期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近百年間,黨的紀律建設工作不斷強化。
——從1932年初到1934年秋,中央蘇區開展了大規模的懲腐肅貪運動。曾擔任瑞金葉坪村蘇維埃政府主席的謝步升,利用職權貪污公款、奸淫婦女、謀殺同志。1932年5月9日,瑞金響起懲治腐敗的“第一槍”。
——1938年5月14日,中共晉察冀省委制定關於在政權機關中工作的黨員必須遵守的條例。
——1951年11月21日,劉青山、張子善貪污案被揭發。隨後,兩人被依法槍決。“這是新中國成立後反腐敗的第一槍,這一槍不僅震懾當下,而且影響未來。”高萬娥說。
——1983年1月17日,廣東省海豐縣原縣委書記王仲因利用職權侵吞大量緝私物資,收受賄賂,被依法判處死刑。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十八屆中共中央批准立案審查省軍級以上黨員幹部及其他中管幹部440人,嚴肅查處了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孫政才、令計畫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黨的十九大把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把“全面從嚴治黨”寫入黨章,在黨代會報告中把紀律建設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紀律建設,永遠在路上
回顧百年風雨,每一次危難面前,中國共產黨始終以鐵的紀律穿越狂風驟雨。邁步萬里征途,每逢遇到艱險挑戰,中國共產黨都依靠優良作風守護初心使命。
在剛剛過去的2020年,面對嚴峻的風險和挑戰……
——戰“疫”,疾風知勁草、烈火見真金。穿上監督“防護服”,築起紀律“隔離墻”,疫情防控阻擊一線工作,成為對全面從嚴治黨成效的一次深度檢驗。
——戰洪,紀律建設始終是最穩固的屏障。各級黨組織以嚴明紀律抓實抓細防汛救災工作,牢牢鑄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堤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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