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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修訂入境條例 解決假難民問題
http://www.CRNTT.tw   2021-05-05 10:02:18
  中評社北京5月5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免遣返聲請問題困擾香港多年,如今特區政府終於要開始大刀闊斧的改革了。酷刑聲請者主要有三類:國外抵港者、非法入境者,或不願離港的逾期居留者,當中大多數都是假難民。即使有99%的酷刑聲請都是渾水摸魚,但入境處審核這些申請還是要花費大量資源,甚至濫用聲請制度已成為該制度的一部分。

  處理聲請每年耗費11億

  每有聲請人被拒絕,就會向上訴委員會上訴,該委員會由一名前法官或前裁判官擔任主席,目前有4名副主席,另外還有62名委員,他們與聲請人的代表律師一樣,都是由公帑支付報酬。就算委員會駁回上訴,聲請人一般也會繼續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而這無可避免地影響到司法機構的日常工作量。

  過去三年間就有逾 8千宗相關司法覆核,對法院造成巨大壓力,而妨礙了其他案件的審理。即便高等法院駁回上訴,聲請人還可上訴至終審法院。在這個過程中,恐怕只有聲請人的代表律師可以稱得上是贏家,至少他們可以保證自己的律師費“袋袋平安”。

  不論如何,目前有超過13000名聲請人滯留在港,有人甚至就這樣逗留了十年以上。而政府每年要為這些聲請支付約11億港元,這些錢原本可以用在兒童、勞工福利或基層上,如今卻要由納稅人埋單。

  不少聲請人從事非法工作,因為販毒、搶劫、暴力行為而被捕的比比皆是,成為了公眾安全的威脅。現在有約1320名聲請人被監禁、還押、受到刑事調查或被起訴,部分人則乾脆潛逃。這些問題不會自動消失,因此政府必須完善免遣返聲請的政策,如今在《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中已確立了需要改革的四大範疇。

  首先作為最優先事項,政府要從源頭上減少非法入境和逾期居留者,並縮短聲請程序所需的時間,加快處理聲請和上訴。一旦聲請遭駁回,聲請人將更快被遣返,而非讓案件一直拖延。同時草案亦加強了法例阻嚇力,僱用非法入境者的最高刑罰從原來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增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至於允許有人持無效文件登機的航班負責人,則由最高罰款一萬增加至10萬元。現時聲請人只有違法或被驅逐出境才可能會被拘留,但修例後,只要聲請人可能對社會構成安全威脅或風險,就有可能遭到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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