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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掛牌督辦重大保護傘案,12人被查處
http://www.CRNTT.tw   2021-05-05 10:38:05
 
  專案組從李聚斌公司承建的工程項目入手,先後深入國土、規劃、城建等部門進行調查,最終發現,盤根錯節的“關係網”和層層撐起的“保護傘”為李聚斌團夥野蠻生長提供了庇護和“滋養”。其中,洛寧縣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李保國就是李聚斌重要的“保護傘”。

  2014年,李聚斌經朋友介紹,結識了時任洛陽市汝陽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的李保國。此後,為了在汝陽的“生意”打開局面,李聚斌開始頻頻邀請李保國吃飯、娛樂,在推杯換盞、觥籌交錯中,李聚斌傍上了李保國這座“靠山”。後來,李保國未經過招投標程序,將汝陽縣公安局家屬樓項目交給李聚斌承建,並將正在開發中的汝陽縣紫羅華庭小區介紹給李聚斌承建。事後,李聚斌送給李保國50萬元現金以示感謝。在李保國的“保駕護航”下,李聚斌在當地承攬的工程項目越來越多,勢力也越來越大。

  12名公職人員陸續被立案查處

  專案組果斷留置了李保國,有效推動了案件整體突破,多年來為李聚斌黑惡勢力團夥充當“保護傘”的12名公職人員陸續被查處。其中,李保國、李曉哲、李偉信因嚴重違紀違法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目前,李保國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李偉信、李曉哲涉嫌犯罪案件正在司法審理中。

  涉黑涉惡“保護傘”案件,大多有以下特點:一是非法經營、以商養黑(惡)、以權護黑(惡)相互依存;二是不法分子長期“圍獵”、“感情投資”和公職人員喪失原則使“傘”“網”逐漸形成;三是不法分子的利益輸送與公職人員的蛻化變質使二者結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李聚斌涉黑涉惡“保護傘”案件也是如此,此案不僅暴露出一些地方的社會治理存在短板和漏洞,也暴露出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公職人員被“圍獵”、被腐蝕的風險依然很大。

  目前,洛陽市以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活動為契機,深入開展李聚斌涉黑涉惡“保護傘”案件以案促改活動。相關涉案單位對照黨紀法規,認真進行自我檢查、自我剖析,並堵塞制度漏洞,強化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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