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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跨境倫敦金騙案 逾百內地人損失2.36億
http://www.CRNTT.tw   2021-04-28 09:47:34
警方通報倫敦金詐騙案,並展示檢獲物品和大量現金。(圖片來源:大公報)
  中評社北京4月28日電/據大公報報道,警方偵破一宗跨境倫敦金騙案,騙徒藉詞“低風險、高回報”,甚至訛稱“一定賺”,在2013年至2018年間透過內地一間中介公司舉辦多場所謂投資講座,洗腦式誘騙116名或以上內地人投資倫敦金計畫,受害人合共損失約2.36億港元。警方前日拘捕七名男女,包括一間本地金融公司負責人、董事等,行動中檢獲大批證物和凍結7700萬元資產。

  拘七人包括公司董事

  警方在行動中拘捕的五男兩女,年齡介乎35至76歲,他們涉嫌“串謀詐騙”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當中六人是港人,另一人為法國籍長期居港人士,能說廣東話,他們的角色包括公司負責人、董事及戶口持有人。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葉永林警司表示,涉案詐騙集團利用本地倫敦金公司,透過內地資產管理公司作為中介,於2013年開始在內地舉辦多場所謂投資講座,以每年回報13至27厘作招徠,吸引受害人投資倫敦金,又誘使受害人簽署同意書,授權內地中介操控戶口,作出不合理的倫敦金買賣,包括“高槓杆、高頻率、高買低賣”等,令受害人損失所有投資本金。

  該調查組總督察陸振中表示,調查當中,發現騙徒誘使內地人相信香港金融體系,令他們以為香港的倫敦金公司一定是正當的。此外對投資者的問題作含糊不清的回答,包括提供複雜算式,不斷洗腦式訛稱“一定賺”,總之就是讓投資者“唔清唔楚”。

  早前,兩名內地律師代表116名內地受害人向香港警方報案,指於2013年至2018年,透過內地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倫敦金後蒙受損失,懷疑受騙。警方展開深入調查,包括進行精密的財務分析和諮詢相關專家的意見,最終鎖定疑犯身份和犯案手法。據悉,受害人的投資年期大部分為一年至兩年,損失合共2.36億港元,最大一宗損失1300萬港元,受害人60歲,為一間貿易公司經理,在兩年內的全部投資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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