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1日電/網評:智能工具不能淪為偽原創幫凶
來源:東方網 作者:楊玉龍
輸入一段文字,三秒實現重組改寫;輸入相關的主題詞,系統立即就能生成一篇初稿,用戶還可以添加框架或進行段落修改……這些智能的編輯平台、寫作軟件等,日益成為提高寫作者內容生產效率的助手。然而,一些智能寫作助手也被用於洗稿領域,成為快速創作網絡爆款文章的工具,對網絡文字創作生態構成了不良影響。(據4月20日《工人日報》)
AI軟件本身是創作者的有效助手,用於洗稿顯然會帶來多重負面效應,比如,損害了優質內容創作者的著作權,平台最終也會流失優質作者和優質內容。而從讀者角度來看,被動看了大量非原創者的作品,得不到第一手的內容,也就失去了獲取原創信息的可能性。由此可見,AI等智能工具不能也不應該淪為偽原創幫凶。
人工智能“進化”為洗稿工具,無外乎是為了利。比如,那些偽原創的文章可在內容創作平台賺取平台補貼和閱讀收益,有的甚至借助高度流量曝光率接入廣告,賺取高額的廣告費用。借助AI洗稿提高權重和排名一旦有了曝光度,這些偽原創的文章就可以在內容創作平台賺取平台補貼和閱讀收益,甚至借助高度流量曝光率接入廣告創收。
上述現象的存在,是法律所難容忍的。隨著法律規定對著作權的保護越來越嚴格,尤其是伴隨著新修訂的著作權法正式發布實施,以及後續《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各類侵權行為必將得到有效規制,所以這些智能工具使用者理當自覺守法。
正如此前有媒體指出,在自媒體時代,優質原創內容可謂互聯網上的“兵家必爭之地”。不過,也正因為如此,越需要加大對原創的保護力度,以及強化對偽原創的深入打擊。比如,某些新媒體、自媒體,長期對原創媒體進行“洗稿”“攢稿”“扒稿”。對此,就需要依法精准打擊,而這也正需要原創者增強維權意識與能力,讓偽原創行為實現“見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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