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劉慧卿稱新選舉制度令“民主派”屈辱而拒絕參選,完全是藉詞。即使民主黨、公民黨等“拒中抗共”政治團體中有些人、尤其沒有公開的反對國家執政黨的言行的新人希望參選,但是,他們不可能以所屬政治團體代表的身份參選。他們可能和可以退出民主黨或公民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以個人或另組政治團體的方式參選,但是,不能沿用反對國家執政黨的政治口號,也無法再以爭取“真普選”為競選話語。
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施類似西方的政治制度,但是,為什麼建制派若干知名人士喋喋不休地鼓吹“泛民主派”向“忠誠反對派”轉型呢?就鼓吹者本人而言,是暴露其對西方政治制度膜拜。就建制派而言,則反映思想理論建設跟不上“愛國者治港”的制度建設。
須認清西方政治制度缺失
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沒有全盤反對新選舉制度,只對新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質疑。反映新選舉制度是合法合理、難以被攻擊的。
然而,在一部分建制派人士中,有些甚至具一定社會知名度,也對新選舉制度持有疑慮,一種籠統的說法是似乎變成了“一國一制”。
建制派人士的疑慮,當然與夏博義的質疑的政治性質不同。但是,從思想理論角度看,都要求特區政府和愛國愛港陣營以新思維和新方法來提高建制派的思想水平。
何謂“新思維”?概言之,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認清西方政治制度的缺失。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最近撰文說得好──“世界上有許多關於民主的模式。如果把民主定義為政府按人民的共識來行使權力,那麼,中國是很民主的。中國內地絕大多數人民支持共產黨領導的政府。”“民主不只是關於政府的模式。民主包括權力如何運用。”
何謂“新方法”?一言以蔽之,便是實施新選舉制度後,特區管治和施政必須煥然一新,令人們信服新選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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