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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侵犯人權五宗罪之一:殖民主義罪孽深重
http://www.CRNTT.tw   2021-04-12 13:40:15
 從19世紀60年代到90年代,林肯頒布的《宅地法》把屠殺印第安人的活動推向高潮。該法規定,每個年滿21歲的美國公民只需繳納10美元登記費,就能在西部獲得不超過160英畝(約合64.75公頃)的土地。在土地和賞金的誘惑下,白人紛紛跑到印第安人所在區域展開大肆屠殺。

  “血淚之路”

  1831年冬天,在美國政府武力威脅下,喬克托族人成為第一個被迫向西搬遷的印第安部落。他們沒有得到來自政府的任何幫助,數千人在漫長旅途中死亡。

  19世紀30年代,居住在美國東部的印第安人,被強迫遷移至密西西比河以西地區。許多印第安人離開故土,成千上萬的人因為饑寒交迫或疾病死在路上。對於這條上演無數慘劇的遷徙之路,後人將其稱為“血淚之路”。

  歷史學家認為,時任總統安德魯·傑克遜應對這一悲劇負主要責任。傑克遜在1830年簽署《印第安人搬遷法》,授權聯邦政府將印第安人從密西西比河以東遷移至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領地”。雖然這部法律寫著政府在與印第安人談判時要採用公平、和平的方式,但實際上,美國政府經常無視這些條文,採取強制手段迫使印第安人搬遷。

  殺牛趕人

  為提高系統性驅逐印第安人的效率,美國政府還曾使出損招:獵殺北美野牛。數量一度達到數千萬頭的北美野牛是印第安人賴以為生的主要衣食來源。從19世紀70年代起,美國聯邦政府雇傭大批獵手殺戮野牛。瘋狂的獵殺行動一直持續到20世紀初,使北美野牛幾乎陷入滅絕。

  美國政府為印第安部落劃出“保留地”後,靠捕獵野牛為生的一部分印第安人為了追蹤野牛群,依然居無定所、到處移動。而美國政府不希望印第安人離開“保留地”。他們的算計是,“讓北美野牛消失”能加快實現這個目標。

  在白人瘋狂捕殺下,野牛數量銳減。印第安部落不得不退縮到美國政府規定的“保留地”。

  畫地為“牢”

  19世紀50年代起,美國政府對印第安人實行“保留地”制度,把印第安人安置在指定的居住地,但這些地方幾乎都是當時十分貧瘠的區域。通過這種方式,白人繼續不斷侵占印第安人原來的土地。1887年至1933年間,全美印第安人被奪走大約9000萬英畝(約合36.42萬平方千米)土地,占1887年印第安人擁有土地總量的65%。

  與此同時,為了同化印第安人,美國政府推行“美國化”教育,設立針對印第安人的“保留地”寄宿學校、“保留地”外寄宿學校、勞務培訓學校等。印第安年輕人還可以進入公立白人學校和大學,但入學後必須放棄印第安傳統。經年累月,印第安部落社會和傳統文化被逐漸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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