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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金融助力鄉村振興的重要作用
http://www.CRNTT.tw   2021-04-03 08:25:29
  中評社北京4月3日電/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十三五”時期,我國現代農業建設取得重大進展,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鄉村振興實現良好開局。同時,也要看到,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依然在農村,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依然在農村。立足新發展階段,一項重要任務就是抓緊抓實“三農”工作,特別是要切實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讓脫貧基礎更加穩固、成效更可持續,進而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步伐,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其中,如何充分發揮金融助力鄉村振興的作用,是一個重要課題。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離不開金融的有力支撐。《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提出“支持以市場化方式設立鄉村振興基金,撬動金融資本、社會力量參與,重點支持鄉村產業發展”,並將其作為“強化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投入保障”的重要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在西部地區脫貧縣中集中支持一批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從財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集中支持,增強其鞏固脫貧成果及內生發展能力”。可見,我們需充分認識金融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推動鄉村振興的進程中用好用足金融的力量。

  當前,農村金融發展水平不高,已經成為制約做好“三農”工作和推動鄉村振興的痛點、難點。金融服務農業現代化是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領域,推動金融資源更多向“三農”傾斜,才能為實現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提供更多保障。與此同時,農村農民對多元化、多層次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也日益迫切,現有的金融供給難以滿足其實際需要。對此,要深入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三農”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更好滿足鄉村振興的金融需求。

  一是完善農村金融服務市場體系。農村金融服務市場涵蓋了信貸、保險、期貨期權等多個領域。農村金融服務市場體系越完善,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水平就越高。目前,銀行在涉農業務方面的積極性不強,農業保險整體發展和保障水平仍不高,期貨期權市場與普通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聯繫尚不緊密。與鄉村振興的現實需求相比,農村金融服務市場還有較大提升空間。

  對此,要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強服務“三農”的意識,使其發揮網點網絡、資金和涉農業務經驗的優勢,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和信貸滲透率。需強化農商行的農村金融服務主力軍地位,加快推進村鎮銀行的有序發展,積極發揮其他機構的有益補充作用,豐富農村金融服務供給渠道;進一步認識農業保險的重要性,針對農業保險業務發展中存在的風險損失和保費負擔等問題,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加強涉農保險產品開發和市場拓展,科學確定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機制,拓寬財政補貼險種,提高農業保險的保障水平;充分利用期貨市場價格發現和風險分散的功能,推動各類農產品期貨品種的開發和上市,積極發揮金融工具穩定農業發展、保障農民利益的作用。

  二是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支持。推動金融資源更多向“三農”傾斜的一個重要體現,就是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支持。隨著農業新業態快速發展,農村信貸需求呈現出長期化、大額化、多元化的趨勢,但現有的金融供給尚難以適應這種需求的變化。由於農村金融市場具有低收益、高風險的特征,金融機構向農村大規模投放信貸資源的主動性不足。對此,需進一步加強政策引導。

  可考慮對商業銀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涉農信貸業務加大政策支持,實施差別化監管,適當提高涉農業務的風險容忍度,適度加強涉農貸款投放指標的硬性約束;積極發展政策性涉農貸款擔保,有效降低信貸風險,促進涉農信貸交易便利化,完善多層次、廣覆蓋的融資擔保體系;推動政府債券向鄉村振興項目傾斜,支持地方政府根據公共基礎設施和優質產業項目的資金需求,發行鄉村振興政府專項債券。

  三是穩妥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推進農業信貸、擔保、投融資等方面產品和服務的創新,是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融資需求的現實需要,也是深入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在要求。當前,農村金融產品品種少,金融服務也相對滯後,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的任務仍較艱巨。

  具體來看,可針對農村資源特色,加強涉農金融產品的研發設計和服務供給,重點圍繞農業產業化、鄉村特色產業所形成的產業鏈、供應鏈,穩妥開發供應鏈金融產品,加大對鏈條關鍵環節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三農”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通過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用於支持污染防治、清潔能源、節水、生態保護、綠色農業等領域;積極拓寬農業農村抵質押物範圍,依法合規推動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農村資產抵質押融資模式;加速推進數字技術應用,支持金融機構將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技術運用到“三農”金融服務中,解決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和信用風險等問題。

  四是營造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是金融助力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一方面,應在“硬件”上下功夫,加強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另一方面,應在“軟件”上下功夫,解決好信用信息不對稱、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存在短板等問題。

  要全面提升農村地區支付服務水平,推動移動支付等新興支付方式的普及應用,推廣符合農業農村農民需要的移動支付等新型支付產品,同時提升服務點的網絡價值;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強化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加大守信激勵與失信懲處的力度,培育農村地區各類經濟主體的信用意識,樹立良好的社會信用風尚;進一步強化農村地區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在規範金融機構業務行為、加強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的同時,加大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宣傳力度,增強農村金融消費者的風險意識,營造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陳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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