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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對中小學生睡眠時間作明確規定
http://www.CRNTT.tw   2021-04-02 15:10:25
 
  五、合理安排學生就寢時間。中小學校要指導家長和學生,制訂學生作息時間表,在保證學生睡眠時間要求前提下,結合學生個體睡眠狀況、午休時間等實際,合理確定學生晚上就寢時間,促進學生自主管理、規律作息、按時就寢。小學生就寢時間一般不晚於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於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於23:00。個別學生經努力到就寢時間仍未完成作業的,家長應督促按時就寢不熬夜,確保充足睡眠;教師應有針對性幫助學生分析原因,加強學業輔導,提出改進策略,如有必要可調整作業內容和作業量。各地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轄區內註冊登記或備案的線上培訓網課平台、網絡遊戲的規範管理,採取技術手段進行監管,確保線上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遊戲服務。

  六、指導提高學生睡眠質量。教師要關注學生上課精神狀態,對睡眠不足的,要及時提醒學生並與家長溝通。指導學生統籌用好回家後時間,堅持勞逸結合、適度鍛煉。指導家長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就寢環境,確保學生身心放鬆、按時安靜就寢。

  七、加強學生睡眠監測督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做好中小學生睡眠管理與指導工作,將學生睡眠狀況納入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教育質量評價監測體系,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學生睡眠管理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各地教育督導部門要把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納入日常監督範圍和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各地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或網絡平台,暢通家長反映問題和意見渠道,及時改進相關工作,確保要求落實到位,切實保障學生良好睡眠,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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