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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性交遭懲戒 丁允恭要求別說是性騷擾
http://www.CRNTT.tw   2021-03-24 13:50:35
丁允恭在臉書發文表示,希望媒體報道不要以性騷擾字眼報道。(丁允恭臉書)
  中評社台北3月24日電/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遭爆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與電視台記者Y女在辦公室性交,分手後又騷擾對方,監察院今年1月間以11比0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經過3月3日辯論終結,今天上午10點宣判丁允恭撤職、停止任用2年。對此,丁允恭隨即在臉書回應,感謝懲戒法院能依據事實,明白認定他並無性騷擾情事。並要求各界不要再以“性騷擾”相關詞語來報道此一事件。

  懲戒法院審理丁允恭桃色風波案,認定他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於辦公室內與女子性交3次及張貼親密照,行為放蕩不檢,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今天判撤職、停止任用2年。

  懲戒法院發言人林玉苹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丁允恭任職新聞局長期間,在新聞局長辦公室與Y女發生性行為3次,在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1次,Y女並曾墮胎2次,且為挽回Y女故意於106年2月27日在“臉書”貼兩人的親密合照,雖約10分鐘後即下架,但已遭人截圖。

  丁允恭去年9月9日遭爆曾在高雄市新聞局長辦公室與記者Y女性交、要求墮胎,甚至訂婚後還劈腿多女,翌日一早即透過府方代發聲明,宣布請辭府發言人。

  丁允恭臉書全文:

  對於今日懲戒法院所做成判決,本人再次表示,對於在不適宜的地點做不適宜的行為,深感抱歉,除了已辭職表達對社會大眾歉意以外,也坦然接受裁處;同時,也感謝懲戒法院能依據事實,明白認定本人並無性騷擾情事,也望各界明察,祈能正確報道,而不要再以"性騷擾"相關詞語指涉此一事件。再度表達對行為不檢違反社會期待的歉意。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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