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1日電/網評:不能讓電商平台成假貨集散地
來源:東方網 作者:楊玉龍
電商平台的商品質量,仍然是一個需要關注的問題。“線上采樣商品不達標率高達38.7%,明顯高於線下采樣商品。”近日,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聯合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共同發布的《全國部分消協組織2020年比較試驗匯總分析》(以下簡稱《分析》)公布了上述結論。(3月18日《法治日報》)
在網購成為消費常態下,線上采樣商品不達標率高達38.7%,這的確難讓消費者放心消費。也正如專家表示,多種原因導致線上不達標率較高,平台首先難辭其咎。更進一步來看,網絡商品不達標率較高,主要是電商平台應承擔的責任太輕。這其中道理不難理解,電商平台對遏制假貨責任性不強,且對其處罰力度不夠,無疑會縱容電商平台淪為假貨集散地。
電商平台理應扛起責任,要知道,電商平台充斥假貨,不僅是對消費者的不負責任,更不利於自身的發展。終歸來講,在規則制定或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和短板,或者存在把關不嚴、管理不力、責任不強等問題,終歸會為假貨提供生存空間。對此,電商平台理應在補短板上下功夫,更須依法誠信行事,堅決遏制假冒偽劣產品的橫行。
政府質量管理部門應該加大對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的監管力度。這也正需要政府、社會組織和企業、生產廠家、電商平台協同治理。尤其是,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當加大日常監管和專項治理力度,對線上銷售假冒偽劣行為加大懲治;同時,也需要加強信用監管,根據平台信用等級和風險類型實施差異化監管,從而提升監管力度。
彌補法律方面存在的短板也需要重視起來。誠如專家表示,平台在產品質量方面的責任目前在法律上還存在缺失。具體來看,雖然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有關於平台經營者義務的規定,但目前還需要在平台責任落實上有一個更細化的要求和規定。所以,法律法規在細節上完善,並加大法規執行力度,亟待相關部門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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