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溫某某與時任偃師市體育局局長串通勾結,為潘某某提供非法庇護和幫助,致使本應屬於國家資產的約1.1萬平方米、價值7000餘萬元的商業用房由潘某某個人對外出租,租金收入超過1000萬元。此外,洛陽市紀委監委還從此案中發現與之相關的其它違紀違法線索,追回資金2000餘萬元。洛陽市紀委監委對該案的查處,共為國家挽回損失1.02億元,也讓偃師市全民健身中心重歸公益屬性,惠及人民群眾。
洛陽市紀委監委的文章還介紹,溫某某在擔任偃師市上述項目建設領導小組組長,以及偃師市副市長、正縣級幹部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賂,該案於2020年9月29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查處一個案,挽回一個億。本案的查處,打擊了貪污腐敗,維護了公平正義,回應了社會關切,實現了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洛陽市紀委監委第十四審查調查室主任康書昶說,溫某某因自己的貪欲,面對商人的“圍獵”,成為“獵物”,最終受到查處,實屬咎由自取。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商人千方百計、絞盡腦汁想“圍獵”領導幹部,無非是看中了他們手中的權力。黨員幹部只有強信念、扎根基,心存敬畏、守牢底線,利不苟取、事不亂為,始終保持政治清醒,正確對待“公私”二字,才不會在“圍獵”中深陷腐敗的泥沼。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文章提到的溫某某就是去年7月被查的偃師市二級調研員溫雪景。公開資料顯示,溫雪景,女,漢族,1960年9月出生,河南偃師人,198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5月參加工作,本科學歷。溫雪景曾任縣級市偃師市副市長,偃師市委常委、統戰部長,偃師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偃師市幹部(正縣級待遇),偃師市二級調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