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5日電/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下稱《決定》)。這是繼香港國安法出台之後中央治港又一重大舉措,在“一國兩制”實踐進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
《決定》明確,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必須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確保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切實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決定》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由五個界別共1500名委員組成;同時,此次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還將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委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選委會由香港社會的不同界別、不同階層的代表人士組成,有助於突破某個界別、某個地區、某個團體的利益局限性,補充現行制度下功能組別和分區直選代表性的不足,使立法會更好地代表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由選委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部分議員,使得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在選民基礎上有了共同點,有利於行政和立法的順暢溝通,有利於鞏固基本法所規定的行政主導體制。
這是修補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制度漏洞和缺陷的必要之舉,這是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穩定和政權安全的治本之策,這是立足香港的實際情況作出的適當選擇,這是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這是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的制度保障。眾所周知,香港現行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主要內容都是30年前由基本法確定的,由於歷史原因,存在一些明顯缺陷。比如,入閘門檻過於寬鬆,參選人報名參加地區直選只需要取得該區100個登記選民的簽名以及繳交5萬元按金就可參選;欠缺完備的參選人審查機制,導致“港獨”分子乘虛而入;原意是希望有更加多元意見的比例代表制度,沒有能夠準確的反映出民意,導致一些不足10%得票率的攬炒派也躋身議會進行“拉布”;區議會在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過程中分量很重,無法體現均衡參與的原則,導致原本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變成“攬炒派”政治惡鬥的場所……香港和國際社會一些別有用心的反中亂港分子利用這些制度的漏洞和缺陷,企圖“癱瘓特區政府”“奪取管治權”。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已經到了不得不改、非改不可的地步。
亡羊補牢,勢在必行。香港當前的問題是政治問題,是奪權與反奪權、顛覆與反顛覆、滲透與反滲透的較量,沒有退讓的餘地。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就是要釜底抽薪,運用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所具有的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決定權,阻斷反中亂港勢力體制內奪權的通道,就是要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提供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不允許反中亂港分子繼續堂而皇之地坐在立法會的議事大廳裡面,一個都嫌多!
當下香港正深受新冠肺炎疫情困擾,期盼新冠疫苗的同時,香港社會也在期盼撥亂反正再出發。有香港民眾把《決定》比喻為一劑防範反中亂港分子的有效疫苗,為香港社會構築起一道集體免疫屏障。在3月12日舉行的國新辦記者會上,國務院港澳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張曉明則把此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喻為“一個微創手術”。疫苗加手術,相信在此之後,香港民主制度的肌體會恢復健康,香港社會的活力會充分釋放,香港居民會更加安居樂業。“一國兩制”的“香港號”這艘航船必將在愛國愛港者的護航下乘風破浪、行穩致遠。
來源:人民網 作者: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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