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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罷捷案後的效應,游盈隆在臉書提出看法。(游盈隆臉書) |
中評社台北2月9日電/繼罷捷之後,有“3Q哥”之稱的台灣基進台中市立委陳柏惟、民進黨台北市立委吳思瑤罷免案也將成立。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在臉書斷言,這兩個選區的政治傳統和選民結構特質和高雄鳳山不同,罷免成案可能性相對較高,陳柏惟和吳思瑤岌岌可危。
游盈隆昨日在臉書發文表示,他對罷免制度的存在不以為然,因為會造成不必要的政治動盪。自由選舉要素之一是“定期選舉”,已將罷免權寓於其中,表現不好的民選公職人員藉此淘汰,不必另搞罷免,釀成冤冤相報的烏煙瘴氣。
游盈隆臉書全文:
也談罷捷案
台灣最近罷免成風,遠從黃國昌、韓國瑜,近到王浩宇、黃捷,未來至少有陳柏惟、吳思瑤等等。有的罷免成功,有的罷免失敗,樣態不一,但兩大黨都有被罷免成功的案例。被罷免人過程中難免心生怨懟,甚至產生極沈重的心理壓力。有人因此提出所謂“報復性罷免”的概念,隱含罷免有兩種,一種是“報復性”,另一種是“非報復性”;但嚴格說來,這種區分沒什麼意義,因為對任何被罷免人而言,罷免就是“報復性的”,沒有什麼“非報復性的”罷免。這種感覺去問韓國瑜跟王浩宇就知道了,他們絕對不會認為對他們而來的罷免,不是“報復性的”。
長久以來,我就對罷免制度的存在不以為然,因為這會造成不必要的政治過程動盪;何況,“自由選舉”(free election)的要素之一是“定期選舉”,而“定期選舉”已經將罷免權寓於其中,表現不好的民選公職人員藉此淘汰,不必另搞罷免,釀成冤冤相報的烏煙漳氣。西方先進民主國家罕見鼓吹罷免制度,是有道理的。
台灣承襲中華民國憲法,秉承孫中山先生三民主義、五權憲法之遺教,強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一般人琅琅上口。殊不知罷免制度一旦設計不良,必成政爭工具,一旦形成風氣,政壇將永無寧日。所以,罷免門檻不宜過低,是否該考慮修法回到2016年以前的舊制?值得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