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8日電/為了保障春節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導各地認真執行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及時足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並鼓勵未達到啟動條件的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向困難群眾發放節日補助或臨時生活補助。
據了解,廣東省汕頭、東莞、肇慶3個市發放一次性價格補貼9400多萬元,惠及近28萬人;深圳市向低保對象、低保邊緣人員和特困人員每人發放1500至3000元節日補助,金額達400多萬元。
福建省福州市、廈門市、泉州市以現金或實物方式向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節日慰問金,金額達5500萬元,惠及近18萬人。
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在未達到價補聯動機制啟動條件的情況下,對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惠及約3.6萬人次;綏化市望奎縣還向城鄉居民發放10萬餘件新春大禮包,每件價值200元。
山東省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等共計約117萬戶發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補貼,金額約5億元;濟南市、青島市按照每人100元的標準向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價格臨時補貼,惠及30多萬人。
湖北省增發、提前發放各類救助金、補助金,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增發1個月補助金,開展春節慰問。全省預計發放10億元,惠及200萬人左右。
吉林省自2020年12月以來,對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發放一次性補助1.72億元,惠及40多萬戶(人)。遼寧省8個市已發或擬發節日補助,預計發放金額近1.7億元,將惠及40多萬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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