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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野生動物”應是電商軍令狀
http://www.CRNTT.tw   2021-02-02 11:45:48
  中評社北京2月2日電/據新華社報道,時間推回到去年12月,幾張來自志願者提供的野生鳥類被毒殺的照片觸目驚心。志願者告訴記者,毒殺這些鳥類的藥品並非私下購買,而是有不法商家在電商平台上公然兜售。“什麼藥?是禁藥嗎?”一個疑問迅速湧上心頭。

  志願者說,這種毒鳥藥是一種名為克百威的高毒農藥。為了驗證志願者的說法,記者通過電商平台進行搜索,果然找到了這些藥品。

  “我賣的就是呋喃丹(克百威)。”一位賣家這樣告訴我。按照農業部門的規定,這類藥品的銷售和使用需嚴格管制,在去年2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後,用這樣的“毒物”來毒殺野生鳥類更是錯上加錯。

  隨著調查的深入,捕鳥網、電魚器、捕獸夾等一系列用以非法盜獵野生動物的工具也都在電商平台浮出水面。更有出格的商家直接將反映盜獵行為的圖片或者文字描述用在商品詳情或評價中,招徠“臭味相投”的人交易牟利。

  調查中,一些平台的做法也讓人覺得很“迷”。比如,在某平台搜索“硨磲”“虎骨”等商品時,平台會自動給用戶跳轉至相關公益廣告頁面,頁面中的法律風險提示頗為醒目,而且還展示著保護野生動物的標語。

  耐人尋味的是,平台用以制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人工智能”似乎是“選擇性智能”——當買家用諧音字或行業暗語進行檢索時,“人工智能”選擇性失明失聰,好像不知道買家要找的東西是禁止交易的內容;但當買家點下搜索按鈕時,這些非法野生動物製品又能夠“琳琅滿目”地呈現在眼前,好像又完全知曉買家的購買意圖,並為其打開了一條“特殊通道”。

  在宣揚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保護野生動物的某些平台面前,“標語”似乎成了他們自我保護的“雙標用語”。

  此外,電商平台對於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舉報線索也是態度不一。有的平台先下架商品再核查是否違規,有的平台則提示“自己留意舉報後店鋪的經營情況”,還有的平台則直接用最短的時間“駁回”了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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