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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貴國:港人應自強 培養自己的法律人才
http://www.CRNTT.tw   2021-01-21 10:55:30
王貴國教授
  中評社香港1月21日電/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院長、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王貴國講座教授今天發表文章《港人應自強-- 從英國禦用大律師大衛∙佩里辭任說起》。他強調:一個崇尚法治的社會,政府不相信自己的法律人才,是不能夠取信於國際社會的。我們希望,香港特區政府能夠從大衛∙佩里聘任案中,看清英國、美國等號稱法治社會的國家的真實面目,重視、倚重香港的當地人才。這是“港人治港、一國兩制”的精神所在。他呼籲:香港特區政府將施政的重點放在培養年輕一代,對本民族的文化、傳統、能力、精神多一些了解、多一些自信,努力做到自強不息。

  近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了籌備控告黎智英涉嫌違反國安法等罪行,特意聘請了英國禦用大律師大衛∙佩里(David Perry)為主控人。此事本來是一樁純粹的法律外判項目,應該是香港特區政府認為此案重要,故需從英國聘請足夠分量的法律專家作為主控人。此做法在香港作為英國殖民地的時候有之,在香港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政府之後仍然有之。此外,在很多大案要案中,香港政府也經常聘請英國的大律師或禦用大律師作為政府的法律代表出庭。通常情況下,這些案子都是涉及數額較大、社會影響較大的個案。此做法在香港社會,包括法律界,形成一種印象,即英國的法律界(法官、律師、教授)在法律專業方面更優勝,至少在解釋和適用普通法方面如此。其潛台詞就是香港法律界的水平過低,尚不足以勝任處理大案要案。然而,香港很多資深大律師原來也是英國的禦用大律師,也在英國等地辦案。

  本次香港特區政府再次沿襲先前的做法,聘請大衛∙佩里禦用大律師擔任黎智英案的主控人想必也是出於英國法律專家的能力高於香港本地專家的考慮。當然,這只是本人的猜測。如有不當,還請香港特區政府批評指正。

  平心而論,香港許多民刑事案件的當事人都會聘請英國的大律師出庭。這是當事人的私人決定,其他人不應置喙。但政府聘請什麼人作為法律顧問則需要向社會交代。料想聘請英國禦用大律師擔任黎智英案的主控人,更多的應該是基於專業的考慮,儘管這有相當濃厚的殖民色彩。令人遺憾的是,大衛∙佩里的聘任受到英國政府前任和現任外交大臣等的公開指責,最後不得不辭任。一些善良的朋友認為英國政府不應該將政治凌駕於法律,公開干預一個法治社會的正常運行。然而,這只是良好的願望,政治和法律從來都沒有分開過。在任何社會,包括自稱為高度法治化的英美等國,也沒有人敢說政治和法律是截然分開的。美國前總統特朗普任內所為,特別是其任期行將結束時所為,就是明證。

  香港法律界的相當一部分人歷來以英國馬首是瞻,在法律解釋等方面動不動就以英國人是如何如何說的為準則,從而漸次失去了對自己的信心以及法律的部分解釋權。人們不禁要問,中國的法律、香港特區的法例應如何理解,難道英國人或是其他外國人比中國人更有發言權?縱觀整個世界,香港也可謂奇葩。

  通過大衛∙佩里事不難看出,香港社會受殖民文化的影響根深蒂固。要解決此問題,必須從香港特區政府入手。香港特區政府的一眾高官應首先樹立中國人自強不息的精神,首先要相信自己的文化和自己的傳統,首先要相信香港人有能力將自己的事情辦好。當然,香港人也不應妄自尊大,要虛心學習任何社會、任何個人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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