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4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區域法院周一審理有市民去年九月於淘大商場遭暴徒行私刑案期間,法官練錦鴻發現一名律師和兩名旁聽者,在庭上戴上深黃色、印有“FDNOL”(所謂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五個英文字母縮寫的口罩,指示他們離開法庭,但事後被部分市民誤解為無理針對“黃色口罩”。練官昨就本案判決時指出,該口罩上印有政治訴求,才要求他們更換或離開,與口罩顔色無關,強調不希望法庭變成宣示政治訴求之地。\大公報記者 胡家俊
法官練錦鴻周一就本案聆訊期間,發現辯方律師王學今及兩名男女旁聽者戴上了黃色口罩,遂透過法庭書記要求三人離開法庭更換,其後只有王律師換上白色口罩返回庭內。本案昨日開庭之前,練官再次透過書記發出指示,若有旁聽者戴上印有標語的黃色口罩,需換上法庭提供的口罩,否則需離開正審庭,改到隔鄰的視像庭旁聽。據了解,有兩名戴上黃口罩的旁聽者,昨日需坐於視像庭旁聽。
強調只考慮案情審案
練官昨佩戴黑色口罩出庭,他就事件解釋指,法庭不是就口罩款式、顔色或任何訴求作出價值判斷,法庭亦不會拒絕任何因政治或宗教背景的人入庭,即使是黃色,以至任何顔色的口罩亦一視同仁。然而,他強調法官只考慮案情及按法律審案,不應是處理政治爭拗的地方,任何人都不應把政治訴求帶入法庭表達。
有黃絲被裁藐視法庭
反對派不時藉機在庭上宣示政治主張。除了“黃粉”王鳳瑤2018年曾因戴上“光復香港”頸巾聽審,而被高院法官彭寶琴裁定她藐視法庭罪成罰款1000元之外,例如“法庭常客”梁國雄、黃浩銘每當被法庭問及是否明白控罪時,他們經常藉詞高叫“明明白白、濫控枉法”云云,表現嘩眾取寵。裁判官屢次訓斥該等行為,表明法庭並非他們示威的平台。
曾暫時沒收犯規者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