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6日電/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這意味著“十四五”時期,我國第三支柱養老金融業務將進入一個快速發展的階段。
養老三支柱模式是國際通用的養老金制度模式,第一支柱是指國家實施的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是企業或職業年金,第三支柱是個人商業養老計畫。雖然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不斷完善,但過度依賴第一支柱,第二、三支柱發展相對滯後。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最近的一份報告,未來隨時間的推移,養老金缺口會進一步擴大,單靠第一支柱社保難以完全覆蓋。從國際比較來看,發達國家居民養老來源主要依靠第二、三支柱。比如美國,在2018年底,第二、三支柱已占到養老金融體系總規模的90%。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規範發展第三支柱,其深刻意義不僅在將從需求端設計出層次多元的制度結構,而且將在供給端減少不同行業和不同產品之間的無序競爭,最終讓老百姓得到更全面合理的養老保障服務。
近年來,我國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發展進入了一個不斷升溫的探索階段。2018年5月,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開展試點,但因流程繁瑣、試點額度低、金融機構和代理人銷售動力不足等原因,效果尚不明顯。截至2019年底,參保人數只有4.7萬人,保費收入2.45億元。不過,財政部社保司司長符金陵近日透露,已經配合人社部研究制定支持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發展的政策措施,綜合利用稅收優惠等手段,進一步布局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可以肯定,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空窗期很快會過去,新一輪稅優養老保險的格局可能會重新開啟。一旦第三支柱養老產品擴圍和增加稅收優惠成為現實,對居民的吸引力會大幅提升。
政策監管路徑也越來越明確。2020年10月,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提出“兩條腿”走路的說法,即一方面統一養老金融產品標準;另一方面開展業務創新,大力發展真正具備養老功能的專業養老產品,包括養老理財和基金、專屬養老保險、商業養老金等。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後,銀保監會、證監會更是明確表示,2021年將圍繞養老金融長期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特征,採取多種措施,豐富和優化銀行業、保險業養老金融產品體系。促進居民儲蓄向投資轉化,加強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與資本市場的銜接。
有了政策空間和總體發展方向,推動第三支柱養老金融發展的著力點也就一目了然。不少專家建議可從三方面入手,首先,應盡快完成頂層設計和基礎制度流程。目前有關養老服務的金融政策大多零散分布於各個部門,以綜合性和保險業居多,這限制了金融機構在更廣闊的領域進行探索,無法形成養老服務的金融業態。其次,應該在引入更多機構參與養老服務的同時,優化養老金產品和投資政策,使養老金有潛力成為長期資產增值中最具吸引力的產品。再次,可以引入互聯網等科技創新手段,建立起廣大民眾為養老投資的意識,催生出更多的養老資產配置需求。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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