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依照法規處理
違法捕撈行為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依法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的禁捕工作,重點嚴厲打擊“絕戶網”“迷魂陣”“電毒炸”、地籠、滾鈎等違法捕撈行為。在禁捕期內和禁捕範圍內違法從事天然漁業資源捕撈的,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處理。
舉報電話
鼓勵廣大群眾勸阻、制止和舉報違法捕撈、違規垂釣行為。
舉報電話:市公安局110,市農業農村局0719-8111831、13177465505。
十年全面禁漁
對漢江生態系統的保護
具有歷史意義
也為漢江裡許多物種的保護,帶來了更大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