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6日電/網評:“追責到底”是對造謠者的最好懲罰
來源:東方網 作者:江德斌
杭州女子吳女士(化名)取快遞時遭偷拍並被造謠“出軌快遞小哥”,當事人向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獲受理。14日,吳女士發微博稱,自己拒絕接受嫌疑人郎某某、何某某及他們親友的道歉。對於前述兩人的刑事責任,她將“一追到底”。(12月15日環球網)
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吳女士只是去取了個快遞,不料被他人偷拍,並偽造“出軌快遞小哥”的截圖視頻,在網絡上造謠傳播,令其備受困擾,遭遇“社會性死亡”,至今找不到工作。造謠者雖然道歉了,可並無誠意,且拒絕賠償,令吳女士難以接受。如今,吳女士公開表態拒絕道歉,可以不要賠償,但要“追責到底”,提起了刑事自訴並獲受理,邁出了依法維權的重要一步。
眾所周知,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在互聯網時代,謠言的傳播速度極快,一旦擴散後,就很難徹底清理掉,會在網絡上留下痕跡,對當事人的傷害很大。本案亦是如此,“出軌快遞小哥”謠言被傳播後,給吳女士的生活帶來很大麻煩和困擾,而在警方發布通報後,吳女士被所在公司勸退離職,沒有了工作和收入,後來她本人亦出現抑鬱症狀,導致在經濟和精神方面均蒙受巨大損失。
顯而易見,最初吳女士要求造謠者道歉和賠償損失,乃是合理正當的維權措施,亦得到社會輿論的支持。其後,造謠者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9日,亦在網上公開道歉,可道歉缺乏誠意,又拒絕賠償,導致吳女士的名譽權難以得到恢復,經濟損失亦沒有獲得彌補。而且,造謠者的代價很低,拘留出來後照舊開店、工作、交朋友,社會活動未受到影響,與吳女士找不到工作形成了鮮明對比。
在這起網絡謠言案件里,造謠者無大礙,受害者反遭遇“社會性死亡”,所蒙受的損失更大,這顯然是不合理、不公平的結局。因此,吳女士提起刑事自訴,要求以誹謗罪追究造謠者的刑事責任,充分表明依法維權、嚴懲造謠者的堅決態度。由於此次網絡謠言事件證據完整、清晰,造謠者的違法行為,符合相關刑事處罰標準,已經給吳女士帶來嚴重傷害,希望法律能給吳女士一個公道的裁決。
近些年來,網絡謠言泛濫成災,很多人都遭遇過被造謠、網絡傳播,以致蒙受名譽和經濟損失。依法打擊和遏制網絡謠言,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乃是司法部門的職責所在。受害者也應積極維權,敢於拿起法律武器,依法向造謠者伸張權益。讓造謠者承擔應有的法律代價,提高其違法成本,方可起到震懾效果,以警示社會大眾要謹言慎行,不要捏造和傳播網絡謠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