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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辦公大樓外觀一隅。(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2月14日電/兩岸關係停滯,海基會功能大為減弱,但職員依然領取高薪,屢遭質疑為肥貓單位。陸委會近日預告修正“大陸委員會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將海基會的人事薪資、獎金支給基準明文化增訂於辦法中,未來海基會人事費用,在部分情況下,個別薪資還可能越來越高。
海基會2021年度預算,卻較上年度增加新台幣212萬元,再細究人事預算編列1億4285萬元,比起去年度增加近334萬元,若計入加班費、年終和考績獎金,104名員工每人平均坐領137萬的年人事費。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道,立法院上個月審查陸委會及其指導單位海基會和策進會明年度預算,對於海基會人事費用編列增加333萬6千元。,就連執政黨立委王美惠也質疑。
除人事費用,有執政黨立委也對海基會的“大陸地區旅費”項目支出很有意見,認為現今情勢下,不大可能有赴大陸出差的機會,但詹志宏表示“不排除任何可能性”,他並舉海基會派人員陪同李明哲太太李凈瑜赴大陸16趟為理由。經朝野立委審查,最後決議併案微幅凍結70萬元,“大陸旅費”凍結10%,海基會需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根據新增訂條文及說明規定,海基會董事長及祕書長不得逾“中央部會”特任首長之待遇;海基會副祕書長、主任祕書、處長等人員,則不得逾“中央部會”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政務副首長之待遇。
也就是說,海基會董事長和祕書長領取的是“部長級”月薪18萬元,不過條文又指,“但董事長因羅致不易或需具備特殊專長”,可由陸委會就其資格條件召集專家審查,核准者不在此限。副祕書長、主任祕書、處長則領取“次長級”月薪約莫13萬至15萬元間。
至於主任、副處長以下人員,雖然規定應以相當海基會員工基準範圍內,訂定支給基準,但卻又附註“但衡酌職務內容及職責輕重,訂定合理基準,經核准者,不在此限”。
前考試院保訓會委員桂宏誠指出,例如工研院需要引入外部高端技術人才,薪資待遇必然得提高,但海基會本質上是受政府委託行使公權力單位,看的並非人員專長,而是受政府指揮,“上面怎麼說,下面就得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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