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意義】為遏制長江水域生態功能退化,減少高強度非法捕撈活動,檢察機關辦理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案件,應當緊盯非法捕撈過程中工具準備、捕撈、運輸、存儲、銷售等各個環節的違法犯罪行為,準確區分上下游犯罪與共同犯罪,依法精准全鏈條追責。同時,通過刑民融合追究生態環境侵權責任,最大限度打擊、震懾非法捕撈犯罪,修復長江流域受損生態環境。堅持打防並舉、標本兼治,深入做好案件分析、檢察建議等工作,減少非法捕撈犯罪滋生土壤。
一體化辦案機制
【辦案經過】工業污泥處置中介人姚某某等人,聯繫嘉興某織造有限公司等5家污泥產生企業,將取得的污泥通過層層轉包的方式交由無資質的胥某某處置。胥某某組織他人將2739餘噸工業污泥分多次偷倒入浙江省嘉興市紅旗塘嘉善至秀洲段水域,造成河道嚴重污染,水體呈暗紅色。經鑒定,傾倒的工業污泥為“有毒”或“有害”物質。
污染事件發生後,生態環境部門立即啟動程序,並將線索移送給檢察機關。2018年10月,嘉興市秀洲區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指控8名被告人構成污染環境罪,並訴請判令各民事責任主體承擔污泥傾倒造成環境污染所產生的各類費用共計560餘萬元,各污泥產生企業在責任範圍內分別與姚某某、胥某某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判處8名被告人一年十個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檢察機關提出的公益訴訟請求全部予以支持。
【典型意義】涉案受污染的太浦河紅旗塘河道流經蘇浙滬三省市,溝通太湖與黃浦江,是太湖流域向下游地區供水的骨幹河道,生態意義非常重要。檢察機關充分運用一體化辦案機制,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嚴厲打擊違法傾倒工業固廢行為,保護了相關水域的生態安全。該案也為層層轉包式的固廢傾倒案件如何確定直接傾倒者、中介人及固廢產生企業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提供了辦案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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