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曉健表示,“十四五”期間,海洋經濟發展需要在以下方向重點發力:堅持陸海統籌,加快推進海洋強國建設;融入重大發展戰略,不斷拓展優化空間布局;加快動能轉換,推動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實施科技攻關,重點攻破一批涉海關鍵核心技術;強化用途管制,構建陸海一體保護利用新格局;擴大對外開放,拓展藍色經濟交流合作;開展試點示範,創新海洋管理體制機制。
“海洋是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要地。海洋經濟發展取決於海洋區位優勢、資源優勢和中央政策支持。”原國家海洋局政策法規與規劃司司長王殿昌認為,在推進東部地區優化發展和海洋高質量發展過程中,應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的集聚功能,通過人才、資源和市場的集聚,打造我國沿海海洋經濟帶;推進形成我國四大灣區協調發展格局,在粵港澳大灣區基礎上,加快啟動環渤海大灣區、滬杭大灣區和北部灣大灣區規劃,推進形成我國沿海四大灣區協同發展大格局;培育扶持海洋新興產業,建設高端裝備製造基地,優化重化工產業布局,提升產業園區發展質量,培育海洋特色產業,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中國海洋大學海洋發展研究院副院長韓立民指出,海洋開發要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型;海洋產業發展要從“初級化”向“高級化”轉型;區域管理要從“分割型”向“協作型”轉型。“十四五”期間,煙台要建設國家海洋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目前已經形成了“4+1”的成熟模式,在全國具有推廣價值。建議煙台未來發展要優化三大產業:濱海旅遊、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業,突破4個海洋新興產業:海工裝備、海洋生物醫藥、海水綜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
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員陳尚建議引入海洋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概念,作為考核海洋生態保護修復、污染治理、生態產業、生態文明建設等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標。海洋生態系統生產總值是指海洋生態系統為人類福祉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的最終產品與服務價值的總和,包括海洋生態物質產品價值、調節服務價值和文化服務價值。通常針對特定行政區管轄海域,核算一定時間內人類直接和間接利用的海洋生態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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