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辦案組通過審查數百G電子數據,還發現了律師李春傑教授林國彬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編造謊言、進行虛假訴訟的鐵證。其間,為非法侵占被害人房屋、快速攫取不法經濟利益,林國彬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勾結萬元春、譚寧兩個暴力清房團夥,採取撬門換鎖、強行闖入、拖拉抬拽、威脅辱罵、強占房屋等暴力手段,強行將被害人及其親屬、承租人驅趕出住宅。9名公證人員明知林國彬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實施詐騙犯罪,在公證環節仍故意不詳細告知被害人所做委托公證的法律風險,為林國彬等人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售房委托、抵押解押委托等公證文書,參與詐騙犯罪。
根據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台的《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辦案組準確認定該案為套路貸詐騙犯罪,同時引導公安機關圍繞查清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的四個特征,收集完善證據,為準確認定涉黑犯罪並追加認定譚寧清房團夥為惡勢力犯罪集團提供了證據支撐。
教育轉化
36名被告人認罪認罰
“我要對被害人表示誠摯歉意,我會積極賠償被害人,我認罪認罰,希望法庭能給我一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這是參與犯罪的警察龐笑天於2019年11月26日在法庭上所作的最後陳述,多名被告人在法庭最後陳述時痛哭流涕、認罪悔改。
案件在審查之初,並不是這番情景。“全案被告人整體不認罪,審查工作面臨巨大壓力。”北京市檢察院第三分院第三檢察部主任孫振宇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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