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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評估“就地變更戶籍身份”的改革潛力
http://www.CRNTT.tw   2020-11-12 08:45:18
 
  越是完全徹底的城鎮化,即以農民工落戶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越有利於實現規模經營、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實現產業興旺的目標,同時避免出現農業衰落和農村凋敝的現象。否則的話,“四化同步”就不太可能實現。因此,新型城鎮化的核心是農民工的市民化。

  為了解決城鎮化不徹底和戶籍制度改革推動不力的問題,中央提出“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的要求,地方政府採取的辦法是就地變更戶籍身份。把“縣”變成“市”、把“鄉”變成“鎮”變成“區”、把“村委會”變成“居委會”,人們的戶籍身份就變了。

  調查顯示,這個因素對城鎮化的貢獻率高達53%。但是,這只是變了一個統計口徑而已,實際情況並沒有改變。真正的新型城鎮化落腳點應該著眼於進入到城市的農民工。

  “就地變更戶籍身份”既解決不了農民工落戶問題,且潛力已逐漸用盡,應該把戶籍制度改革作為新型城鎮化的主要推手,盡快消除常住人口與戶籍人口城鎮化率之間的巨大缺口。

  現在,從中央到地方再到學者,對於戶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達成了高度的共識。提高非農勞動參與率、促進資源重新配置、擴大居民消費,從而提高潛在增長率,是戶籍制度改革的顯著社會收益。

  我們的研究顯示,戶籍制度改革可以帶來真金白銀的改革紅利,即通過促進勞動力的流動和資源更有效率配置,達到提高潛在增長率的目的。但戶籍制度的改革阻點在於改革成本與改革收益的不對稱。地方政府支付主要的改革成本,卻不能獲得全部改革收益,因而產生改革激勵的不相容。

  經濟學有個詞叫“外部性”,即私人成本和社會成本不一致,私人收益和社會收益不一致。這裡就表現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改革激勵不相容。打破困局的關鍵,是做出明確的成本分擔和收益分享的安排。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需要更合理地分擔改革成本,更合理地分享改革收益。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蔡昉(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學部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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