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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人壽 合規經營問題凸顯
http://www.CRNTT.tw   2020-10-26 11:13:31
 
  友邦人壽這一罰單背後映射出的,是保險公司主體責任缺失等問題。今年5月,銀保監會出台的《關於落實保險公司主體責任 加強保險銷售人員管理的通知》明確,保險公司對銷售人員管理負主體責任。同時,監管對保險公司忽視銷售人員管理主體責任的,嚴格實行對機構與銷售人員雙罰、對管理人員上下雙追責,並依法採取監管措施。

  但即便是在監管部門三令五申下,類似友邦人壽“馬失前蹄”的情況仍舊時有發生。例如9月18日,大家人壽通化中心支公司就因代理人微信轉賬手續外“小賬”費用1600元,最終公司與主要負責人合計被罰0.8萬元。

  有業內人士直言,上述公司被罰暴露出險企主體責任缺失漏洞,同時,背後合規經營的風險隱患也不容忽視。不過,資深保險經紀人李玉也表示,要客觀看待這類現象:“這次出現的問題,要就事論事。如果是材料本身有問題,那就是做材料的人和審核的崗位相關責任人有問題。我覺得是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責任到位與否,以及風控意識、合規意識是否到位的問題。”

  除此之外,也有專家表示,保險代理人管理“出狀況”,與激烈競爭下的保費規模導向不無關係。“保險同業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其他很多金融或類金融產品也多少存在營銷上的誠信問題,對於這些問題,強有力的監督和處罰制度尚在形成之中,保險業這方面進展不算突出。”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認為,獲得保費收入是保險經營的基礎,比起因失信營銷而受到的經濟處罰和聲譽資本損失,明顯是增加保費收入更重要。

  主人翁意識並非“空話”

  面對愈發收嚴的監管大趨勢,險企應如何壓實主體責任、築牢合規經營圍欄?對此,友邦人壽回復,為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將加強《友邦人壽產品推動及宣傳資料管理辦法》的宣導及落實,通過多部門獨立審核的方式保證培訓課件的內容合規,並定期對銷售培訓進行合規抽查,對銷售宣傳資料進行合規盤點,確保相關內容在審慎、專業的評估下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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