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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迎來國際航運新政“禮包”
http://www.CRNTT.tw   2020-10-12 16:58:25
  中評社北京10月12日電/據南方日報報道,粵港澳大灣區迎來國際航運新政“禮包”。日前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今年(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底,對在南沙自貿片區開展國際航運保險業務給予一定稅收優惠;從10月1日起,對以珠三角9市37個港口為啟運港、以南沙保稅港區和前海保稅港區為離境港的水運貨物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減少企業資金占壓成本。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認為,國際航運新政落地,將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航運核心產業鏈的形成,促進大灣區內循環和面向世界的外循環,兩者相互借力,促進粵港澳大灣區進一步高水平開放,提升抗擊經濟外部風險能力。

  啟運港退稅

  為企業免去半個月退稅等待期

  此次落地的啟運港退稅政策,實際上是出口退稅程序的一項創新改革措施。過去,企業將國內貨物運到出口港口並辦理結關手續後方能退稅。這種出口港口通常是海港、樞紐港,比如南沙港等。

  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後,國內貨物從啟運港出發時即可辦理退稅手續。而啟運港通常是小碼頭,比如佛山港、肇慶港、江門港等。在業內人士看來,這相當於把出口港口功能延伸到了內河港口。

  “按照以往的出口退稅程序,貨物從南沙海港離境之後才能辦理退稅,算上駁船航程和出港結關各環節的時間,貨主拿到退稅款至少要等半個月。”廣州港南沙港務海港公司業務拓展部經理洪藝彬說,在啟運港退稅政策下,貨物從啟運港一出來就能退稅,有利於企業資金流動,加快企業資金周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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