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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與江宜樺(左)。(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9月15日電/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突襲行政院的抗議群眾遭警方強制驅離,民眾周榮宗等25人受傷,自訴馬英九、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時任警政署長王卓鈞、時任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等殺人未遂等罪,台北地院今判4人無罪,可上訴。
提告民眾主張,2014年3月23日當天,馬英九得知群眾在行政院前靜坐,告訴江宜樺“隔天要正常上班”,江再轉令王卓鈞、方仰寧“爭化行政院區”,導致第一線員警以武力強制驅離群眾,致人受傷,涉犯殺人未遂、傷害、強制等罪。
據《AGDI》提告民眾的律師尤伯祥論告時說,馬英九等人居於犯罪支配地位,明知警力只有2500人,要驅離1萬4000人,“恐怕只有神才能做到”,勢必得動用武力,不在現場的馬英九等人雙手雖沒有沾一滴血,卻對暴力視若無睹,就只是為了達成行政院明天要上班”任務,迄今也未找出施暴員警,顯然對暴力驅離存在共識。
馬英九則說,行政院是限制集會遊行區域,不是可以隨便集會、喝咖啡跟唱歌的地方,當時更有消息指:“拿下立法院,拿下行政院”,下一個就是總統府。”已影響到國安。當時學生認為服貿黑箱,要他“踹共”,但他邀請學生來總統府談,學生卻又稱沒興趣,質疑學生根本只想把“國家”拖垮。
江宜樺也表示,群眾當天侵入行政院破壞門窗,搜刮院內物品,王卓鈞回報無法勸離,準備驅離,因他也希望最高行政機關可以正常運作,故表達全力支持;群眾沒能成功癱瘓政府,改濫告他們殺人未遂,相信政治角力無法扭曲司法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