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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從海基會董事長“難產”看蔡英文總統心思
http://www.CRNTT.tw   2020-08-21 16:08:32
 
  其實,即使是在阿扁時期,將海基會董事長一職視為“升官發財”之道,也不完全準確。因為當時海基會董事長是無給職的,亦即不支薪,等於是做義工,圖的只是一個“地位”而已。但是,張俊雄曾出任過行政院長,而且還是民進黨籍的首位行政院長,因而作為半官方機構,而且是“部長級┼”的海基會董事長的地位及實權,遠不及此的。

  在海基會董事長改制為有給職的亦即是支薪的只好,那就需要按照“按勞付酬”的原則,“有權利就有義務”地進行實務工作了。可能這也正是蔡英文總統決定不再將海基會董事長作為“酬庸”之位,而是要做事的發殤了。實際上,蔡英文總統在成功爭取到連任,而且依法不能再次爭取連任之後,她就卸下了“選戰策略”的包袱,反而對兩岸關係破冰存有一絲希望了,以圖留下“歷史功績”。可能是她及其兩岸政策的智囊們都認為,現在大陸方面遇到內外事務的困擾,為了突破困局,或會在兩岸政策領域作出突破,可以不直接使用“九二共識”這個表述方式,而是以承認“九二談判事實”的方式,恢復兩岸談判。因此,對海基會董事長人選的甄選標準,就以可以承擔直接投入兩岸事務性協商,而且也為對岸可以接受的人物為標準。

  而在尚未有物色到適當人選之下,就先行以“代理”方式處理。由於許勝雄作為海基會民間股東代表,長期出任副董事長,而且在馬英九掌政時期也曾參與兩岸談判事務,並與大陸官方的關係良好,因而以其副董事長晉升為董事長,就是順理成章。但是,許勝雄可能是基於必須顧及自己的商業王國利益,而且倘接任董事長就必須依法前往立法院備詢,及公佈個人財產,因而對接任海基會董事長“敬謝不敏”,只是答允在公佈董事長之前,暫代董事長。

  但正如邱垂正昨日所言,董事長只能代理三個月,超逾就必須經行政院核准,這將涉及到一些必要的行政程序,對其個人商業利益並不有利。因此,許勝雄最多也是代理三個月,然後退回以“民間企業捐助人”董事的身份續任副董事長。

  本來,按照海基會章程,在李大維辭職後,許勝雄就順理成章地出任代理董事長,實際上邱垂正昨日也指出,在本月六日,陸委會就已經核定由許勝雄暫代董事長,但為何總統府卻要在昨日隆而重之地宣布,由許勝雄出任海基會代理董事長,而陸委會更是“加碼”宣布,海基會將於本月二十八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這一人事決定呢?顯然,是針對《蘋果日報》前日一則題為《王金平將任海基會董事長,助蔡英文總統解兩岸僵局》的報道,而做出的“澄清流言”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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