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0日電/據光明日報報道, “眾口鑠金,積毀銷骨。”在社交媒體時代,這竟然也可以成為一門“生意”。近期,因為在電視劇中扮演了討厭的角色,一些演員成為網民侮辱謾罵的對象。無良網店順勢推出“陪罵服務”,甚至利用“機器人水軍”攪和輿論場,還分“暢聊”“重點劇情吐槽”等多種模式,差別定價。
仇視、辱罵、誹謗等語言暴力並非始自今日,但的確是在互聯網時代,尤其是自媒體環境中出現了爆發之勢。網絡暴力是現實社會暴力在網絡空間的映射和延伸,它植根於互聯網信息技術的特性之中,隨互聯網的迭代而升級,隨算法信息分發技術的進步而加劇。在桌面互聯網時代,由於匿名、開放和便利,有鍵盤者即可發聲,在方便信息交流的同時,網絡暴力便已初露端倪。而到了移動互聯網時代,特別是社交媒體時代,網絡暴力擁有了新工具,具備了新形式。
由於社交媒體群組的存在,“同聲相應、同氣相求”,許多在現實世界找不到擁躉的偏狹甚至極端認識,在網絡空間卻有可能“一呼百應”。不僅加固了自身的偏見,也會在網絡群體中形成“同儕效應”,最終助長“群體極化”現象——持極端觀點的人聚在一起,變得更加極端。而人工智能的算法信息分發,則在另外一個意義上助長了偏激或者極端的認識,網民成了“信息蠶”,裹在算法營造的信息繭房中,形成“偏聽偏信”的同溫層效應和回音室效應,使得偏見更加穩固。
已有研究表明,頻繁使用社交媒體會增加人們的心理困擾。但是,互聯網和人工智能技術的雙刃劍效應,雖然助長了社會中的激進或極端認識,卻並非網絡空間不斷充斥暴力的最重要原因。在網絡空間,觀點激進的網民有之,認知偏狹的網民有之,但這些往往只能構成輕微的網絡雜音,很快就在茫茫無垠的互聯網信息海洋中消弭無蹤。而由於在社交媒體時代,用戶生成內容(UGC)成為主流,自媒體開始興起,並成為網絡輿論場上的重要角色。流量成為自媒體的生命線,關係到其估值、融資乃至“錢景”。於是,販賣焦慮、攪渾輿論、激發爭議、製造衝突、侮辱謾罵甚至造謠污蔑等做法時有出現,有意無意地製造和推動了網絡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