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9日電/據大公報報道,第二期“保就業計畫”其中一個改動,就是申請計畫的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必須作出額外承諾,要回饋八成予有關業戶。對此,有業界認為安排合理,並指出不少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已主動將資助回饋業主。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會長陳志球稱,在首輪資助中,不少物業管理公司已安排回饋,部分選擇減免管理費,有部分則減免維修保養或贊助業主活動等。
陳志球表示了解到有約三成管理公司仍未取得資助。
對於八成的下限,他認為安排合理,因為有關申請涉及人手及行政費用,但他承認有物業管理公司在首輪資助時,是全數回饋予業主,而部分則只有約三至四成。
就只針對大型物業管理公司,陳志球解釋,中小型物業管理公司的經營模式不同,很多不是實報實銷,而是包數制度,即協議是以實數列明,若開銷物業管理公司要自行承擔。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認為,只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回贈八成予業主,讓物業管理公司仍然能“袋兩成”,估計是政府擔心物業管理公司會因為沒有利益而放棄申請,“正常係有錢收,點解唔申請呢?但係,如果做完一輪又唔係落自己袋嘅,就未必咁諗。”
她認為,回贈的下限,以及安排方面,政府都應再多聽意見,以完善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