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6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7年間,非法吸收存款5558萬餘元。前不久,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公開曝光3起黨政幹部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問題,其中就涉及運城市絳縣財政局退休工作人員喬文鐸以承諾高額利息為誘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問題。
時間回溯到十年前。2010年4月一天,時任絳縣財政擔保公司經理史某(已死亡)找到負責擔保貸款風險評估工作的喬文鐸,一席談話讓喬文鐸內心躁動。“可以在單位召集幾個人融點資,成立個合作社對外放款,既解決企業難題,還能掙些利息。”史某進一步建議由喬文鐸來經營合作社。
“因為當時成立合作社有明確要求,農戶必須占到80%,我們大部分是公職人員,不能註冊合作社。”雖然心知肚明,但一個月後,史某還是組織股東開會“成立”合作社,喬文鐸被選為負責人。
由於不符合條件,合作社不能辦理工商登記,喬文鐸等人也沒給合作社起名字。“每個股東或業務員介紹他人存款,合作社按照吸收金額為其發放手續費。”喬文鐸說,起初合作社的辦公地點在絳縣財政擔保公司2樓,2014年底搬到了他家裡。沒有會計和出納,每筆存款都由喬文鐸記賬,也都由他存入自己的銀行卡。一個未經批准,連收據都是在文具店購買的“合作社”,就這樣運營起來。
“我曾是縣農村信用社在喬村的聯絡員,大部分村民在信用社存錢都找我幫他們辦。”黨某是喬文鐸招收的唯一業務員。一次發放徵地款時,村民組會計把徵地款轉給了黨某,由他發放,這也讓他有機可乘。對於願意存款的村民,黨某自然向他們宣傳喬文鐸的合作社。
禁不住高額利息的誘惑,村民王某同意把錢轉存到喬文鐸處。“存款到期後,我找黨某要錢,他沒錢給,反而勸我把本金和利息一起轉存了。”黨某手寫了收款憑證,有入賬日期、金額、期限、年利率,還蓋有“喬文鐸印”的印章和簽名。2016年5月,存款再次到期,王某找過幾次都沒有要到錢,直到案發時,她的18萬元也沒有取回。
其實,早在2015年4月,因發放給企業或個人的貸款收不回來,合作社就不能結算利息,也不能歸還存款本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