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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農產品須走出“包銷依賴症”
http://www.CRNTT.tw   2020-08-14 15:47:34
  中評社北京8月14日電/據北京青年報報道,作為脫貧攻堅的重要手段,幫扶單位帶頭參與的消費扶貧切實推動了貧困地區產銷對接,給鄉親們的脫貧吃下了定心丸。然而,部分扶貧農產品過於依賴幫扶單位“包銷”,自身缺乏市場競爭能力,還可能被無良商家“薅羊毛”。全面脫貧在即,“照顧式”消費扶貧逐步退場,扶貧農產品銷售應創新思路,開拓穩脫貧需要的產品銷售之道。(8月13日《半月談》)

  由幫扶單位帶頭參與的消費扶貧,的確可以為貧困地區的農產品“賣難”打開產銷對接的通道,但如果由此養成了扶貧農產品的“包銷依賴症”,顯然有違消費扶貧的政策初衷。讓扶貧農產品步入常態化的產供銷良性軌道,有效鞏固和持續發展扶貧攻堅成果,就當摒棄“包銷依賴症”。

  “消費扶貧”本意是要社會各界通過消費來自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產品與服務,以幫助貧困人口增收脫貧。但無論是政府人員的“直播帶貨”,還是社會各界的“愛心購買”,其前提都應該是貧困地區農產品的貨真價實和適銷對路。縱觀當下的部分扶貧農產品,價高質次甚至可能是“三無產品”,似已成不少國人心中的刻板印象。由此產生的巨大商機,也讓一些中間商垂涎艶羨、趁機發財,他們或假借扶貧名義抬高價碼、清理“庫存”,或拉一兩個貧困戶入夥,大肆兜售自家產品。

  走出“包銷依賴症”,首先要對“消費扶貧”的政策認知正本清源。“消費扶貧”固然是要人們以擴大購買力的方式,打破貧困地區農產品的滯銷、賣難困境,但並非是大包大攬的全部“包銷”。正如“扶貧先扶志”的道理一樣,消費扶貧也是要幫助貧困地區打開產品滯銷的“堵點”,架起與市場溝通的橋梁。“扶上馬送一程”或“幫其送入軌道”的“授之以漁”意味顯而易見。產品營銷的主體責任和擁有搶占市場的競爭力,最終還是要靠被幫扶的貧困地區和貧困戶。這是“照顧式”消費扶貧逐步退場後的發展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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