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去年八月份,幾乎每一場示威遊行都演變為暴亂,警方不再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但黎智英不理會,他和一眾反對派幹將親自上街,參與未經警方批准的非法集會,為暴徒鼓勁打氣。這是公然挑戰法律權威,法庭以“涉嫌非法聚集罪”傳喚黎智英多次。
今年7月1日,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黎智英仍通過各種途徑呼籲美國干涉香港事務。相信警方已經掌握線索,沒有充足的證據理據不會貿然行動。
“拘黎”並非容不下多元聲音
反對派稱,拘捕黎智英反映出香港容不下傳媒自由與多元聲音。這純屬無稽之談!什麼“自由”?自由是有邊界的,界限就是法律的底線。什麼是“多元”?多元是有原則的,原則就是不能賣國賣港、充當“漢奸”。黎智英及其控制的《蘋果日報》早就越過了界限、觸犯了原則。拘捕黎智英等十人,並非容不下多元聲音,而是正義之舉。
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前所未有的民主權利和極為廣泛的自由。但“一國兩制”的底線不容觸碰,法治不容挑戰。對於那些公然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反中亂港分子,必須運用香港國家安全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予以嚴懲。
香港有沒有言論、集會自由?每一位市民都心中有數。回歸23年以來,香港每年的遊行示威活動都有幾十場,對於和平、理性、非暴力表達訴求的示威遊行活動,香港警方從未阻攔。
香港有沒有新聞自由?香港的媒體人心中有數。只要不涉及鼓吹“港獨”、不分裂國家、不衝擊國家安全、不涉及宣揚暴力違法,媒體的自由與多元聲音何時被打壓過?
反對派的“叫屈”純屬“政治表演”,任何一個有基本認知能力的人都能看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