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亦強調,外國駐港領事機構必須尊重、遵守包括香港國安法在內的香港法律以及包括《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不得從事任何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和活動。
特區政府發言人亦表示,通過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每個國家都有維護其國家安全和主權的法例,亦是職責所在。香港國安法不會影響香港居民正當行使言論自由,亦不會影響資訊自由、學術自由、政策研究、個人資料私隱,以及一般的商業活動。
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安法所規管的是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的活動,並已就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作出清晰界定,不會令普通市民誤墮法網,亦不會影響市民依法享有的合法權利和自由。發言人重申,對於真正涉及就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特區政府定當依法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