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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把醫保“救命錢”用在“刀刃”上
http://www.CRNTT.tw   2020-08-07 00:18:18
  中評社北京8月6日電/把醫保“救命錢”用在“刀刃”上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王琦

  國家醫保局日前正式公布《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了保健藥品、預防性疫苗和避孕藥品等藥品,及其他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規定的藥品不得納入《藥品目錄》。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建立完善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

  現實中,在屬地管理模式下,各地對醫保卡能否購買保健品規定不一。不少地方明確規定,醫保定點藥店不能使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購買保健品,否則就屬於欺詐騙保行為。但也有一些地方自行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付範圍,個人賬戶可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保健品。

  在有些人看來,保健品是管理身體健康的一部分,在預防疾病方面發揮著不可忽視的作用,醫保卡不應該限制購買保健品。但事實上,醫保是國家和社會根據法律法規,為向保障範圍內勞動者和居民患病時提供基本醫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醫保金被人們形象地稱為“救命錢”,應該確保“用到刀刃上”。此次公布的《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將“以疾病診斷或治療為目的”作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前提條件之一。保健品雖然可起到保健作用,但不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顯然不符合醫保範疇。再者,一些保健品價格虛高,倘若納入醫保無疑會嚴重浪費醫保資金。

  保健藥品不得納入基本醫保,要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新辦法出台後,不排除一些醫保藥店出於利益考慮,擅自盜刷醫療保障身份憑證,為參保人員購買保健品等非醫療物品。對此,有關部門要加大對藥店欺詐騙保打擊力度,輕者給予警告,責令整改;重者取消資格,納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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