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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信用激勵讓志願服務更加行穩致遠
http://www.CRNTT.tw   2020-07-30 11:45:50
 

  同時要看到,各地推出的志願者激勵措施,大多主要表現為物質層面的獎勵,精神層面的激勵相對不足。志願者詮釋的是無私奉獻精神,如果把對志願者精神的激勵等同於物質獎勵,即使在短期內可以鼓勵更多個體加入志願者隊伍,但著眼長遠,這種激勵手段注定難以持久,因此需要探索建立更有效的長效機制。

  《北京市志願服務促進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提出,建立志願者星級評定制度,鼓勵將志願者的星級作為表彰、獎勵、回饋志願者的參考依據。北京市率先在地方立法中,提出對志願者給予信用激勵,是積極回應志願者關切的生動立法實踐,有利於推動志願服務行穩致遠。

  不少志願者樂於參與“我為人人”的志願服務,並非直接追求物質回報,而是更看重社會對其無私奉獻精神的肯定。在本質上,志願者參與志願服務,是以自己的誠信為背書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是對誠信的踐行,對志願者這種恪守誠信而傳承無私奉獻精神的行為給予信用激勵,不但符合誠信的基本邏輯,也與志願服務的精神追求內涵一脈相承。從這個意義上說,對志願者給予精神層面的激勵,比單純的物質激勵更具針對性和實質意義。

  與物質激勵相比,信用激勵因覆蓋面廣,能讓志願者更深切感受到全社會對無私奉獻精神的肯定與激勵。信用激勵可以讓志願者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享受到“處處暢通”的便利,激勵他們更加積極主動參與志願服務,並在志願者“助人又自助”標杆效應指引下,吸引更多人主動參與志願服務。這不論對促進志願者精神在全社會進一步弘揚,還是對促進整個社會誠信水平的提高,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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