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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發揮數字技術對社會治理的支撐作用
http://www.CRNTT.tw   2020-07-30 08:20:39
 
  加快社會治理數字化轉型

  儘管數字技術為社會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撐,但要看到,技術介入治理也可能帶來新的風險與治理困境。比如,基於信息技術的社會高度互聯為個體提供了不在場行動可能,原有的屬地治理方式不再有效;數據安全、隱私保護、責任認定等制度規範仍不健全,由此可能衍生新的治理風險;等等。對此,要客觀理性看待數字技術參與社會治理的利弊,堅持“三個並重”,在有效防範技術風險的前提下加快社會治理數字化轉型。

  堅持技術應用與制度保障並重。數字技術參與治理是一把雙刃劍,惟有在發展中不斷完善社會治理方式。在鼓勵技術參與治理應用的同時,應及時關注和跟蹤出現的問題,適時制定與修訂有關法規,通過制度規範有關行為、明確各方責任義務,減少社會風險、化解社會矛盾。

  堅持政府監管與平台自律並重。政府通過開放數據強化數字技術賦能社會治理,通過加強監管維護公共利益,增進社會福祉,最終實現共建共治。平台企業通過改進技術工具進一步降低倫理風險,同時加強平台自身規範自律,踐行社會責任,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技術參與治理的社會認可度。

  堅持社會智治與民主協商並重。身處“萬物皆數”的社會,通過運用數字技術融通信息、建構智慧大腦提升社會智治水平,是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但也應看到,數字技術介入治理引發的去屬地化、過度留痕、利益失衡等問題本質上是不同治理主體間的關係失調問題。單靠數字技術無法徹底解決,還需要通過民主決策、平等協商、多方溝通,構建社會“智”治共同體。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龍海波、王偉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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