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刑事案 不涉學術自由
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認為,港大辭退戴耀廷,是基於法庭判決為考慮因素,就如國營機構撤銷僱員的受僱關係,都會考慮僱員有否觸犯刑事案件,所以校務委員會考慮這些作為依據都是客觀公正。他亦指出,戴耀廷既觸犯刑事案件,和香港學術自由不能拉上關係。
教聯會主席黃錦良認為,解僱戴耀廷的決定合情合理,亦是回應香港市民訴求。他指,戴耀廷在違法“佔中”前已提出所謂“違法達義”、“公民抗命”的主張,嚴重影響香港大學的學生及教育界人士,繼而影響香港市民,違法“佔中”後,戴仍繼續發表有關言論影響社會,最終更間接影響到“港獨”思潮的出現,禍害香港。他希望,解僱戴耀廷可令大眾意識到“違法達義”和“公民抗命”的謬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