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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人臉信息安全亟須全鏈條嚴密保護
http://www.CRNTT.tw   2020-07-15 11:40:14
 

  首先,提高公眾防範意識。不久前,國內“人臉識別第一案”開庭,因不願意使用人臉識別,浙江理工大學特聘副教授郭兵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訴至法院,引發社會關注。對於像郭兵這樣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士來說,對人臉信息安全比較重視,但不少普通市民往往缺乏這方面的防範意識。一些人平時很隨意地就將自己的照片發到網上,還有的老年人在不法分子發放洗衣粉、香皂的誘惑下,就答應對方拿身份證拍照的要求。對此,有關部門必須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的隱私保護意識,從源頭上避免人臉信息洩露。

  其次,釐清人臉識別邊界。近年來,從刷臉付款、刷臉就餐到刷臉就醫、刷臉寄快遞,人臉識別遍地開花,大有“萬物皆可刷臉”之勢。然而,與人臉使用安全相關的標準制定卻相對滯後。究竟哪些主體、在哪些範圍內有權利采集人臉信息,信息如何做到規範存儲,洩露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這一系列內容亟待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界定了個人信息的範圍,將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等一並納入其中,並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在這一背景下,人臉識別技術的標準制定也應加快步伐,釐清合理采集和使用規則,給刷臉畫出清晰的紅線。

  此外,加強網絡平台監管。電商平台是倒賣人臉信息的主要渠道。眼下,在一些電商平台鍵入關鍵詞,就能找到專門出售人臉數據和“照片活化”工具的店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發現平台內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法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各電商平台應認真履行監督義務,運用大數據技術進行監控,及時發現和下架不合規商品,斬斷出賣人臉信息的利益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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