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全國廣播公司記者:非常感謝大使先生。你剛才講,新的香港國安法與已執行幾十年的“一國兩制”政策不衝突。但“一國兩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香港的政治和言論自由。今天早上有報道稱,香港公共圖書館下架了部分香港活動人士撰寫的書籍,一些活動人士被拘留,你們稱其為暴徒和恐怖分子。我的問題是,香港國安法的頒布是否意味香港幾十年來享有的言論自由的終結?
劉大使:完全不是。香港民眾的言論和新聞自由將得到充分保障。你提到一些書在香港公共圖書館下架,這完全取決於書的內容。如果一本書的目的是煽動分裂和顛覆,按照香港國安法就可能被視作為犯罪,建議你仔細閱讀香港國安法。英國有很多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如果有人發表支持恐怖主義和仇恨的言論,將被視為犯罪行為。為什麼英國可以有這樣的法律,而中國卻不能有自己的國家安全法來懲罰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為保護國家安全而制定法律是各國的普遍做法。至於香港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我認為,香港國安法將保障絕大多數香港人的新聞、遊行、示威等權利和自由。但任何人都不能做破壞國家安全的事情,不能從事香港國安法規管的四類犯罪行為。權利和自由都是有邊界的。儘管《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護言論自由等權利,但這些權利也是受限制的。《公約》明確規定,行使這些權利不能破壞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我建議你仔細閱讀有關公民權利的國際公約。因此,只要香港民眾遵守國安法、不觸碰國安法底線,他們將享受充分的自由,完全不用擔心權利和自由問題。英美部分媒體危言聳聽,妖魔化香港國安法的行徑是完全錯誤的。他們並未仔細閱讀香港國安法。該法詳細規定了四種犯罪行為,只要不觸碰法律底線,在《憲法》、基本法、有關國際公約所規定的範圍內行使權利,就不會有任何問題。
《金融時報》記者:很多在中國大陸和香港經營的英國企業對香港國安法表示擔心,如果企業拒絕香港警察查看或使用其數據和系統將會有什麼後果?
劉大使:香港警方將依法執行香港國安法。香港國安法寫得很明確,包括香港警察、國安相關工作人員在內的執法人員,都要遵守香港法律,執法部門將依法行事。
《今日俄羅斯》記者:約翰遜政府正打算給幾百香港人居英權,幫助他們逃離中國法律管轄。為什麼英國認為香港是前殖民地,可以給予居英權,卻不肯給其他前殖民地人民同樣的權利呢?例如伊拉克遭受了非法戰爭,成千上萬人逃離了伊拉克。
劉大使:首先,一些英國政客殘守很強的殖民心態。他們不願意相信香港已經不是英國殖民統治下的香港,無視香港已經在23年前就回歸中國的事實。正因為如此,他們總是“好事”,仍把香港看成是英國的一部分,對香港事務指手畫腳、大肆干涉。但他們徹底錯了,香港早已是中國的一部分。第二,他們沒有意識到香港的穩定和繁榮不僅符合中國的利益,也符合英國的利益。英國有30萬公民在港生活,有700家企業在港經營。香港有300萬人署名支持香港國安法,其中就包括匯豐、太古、怡和、渣打等英國企業。但他們卻遭到了一些英國政客的批評。這些政客又錯了,因為沒有和平的環境,英國公民和企業根本無法正常生活和經營。去年的“修例風波”已經說明了這一點,在“黑色恐怖”籠罩下,人們甚至都不敢上街,因此民眾呼籲盡快止暴制亂。在這一背景下,香港國安法的誕生將幫助香港恢復穩定和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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