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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認識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
http://www.CRNTT.tw   2020-07-09 08:30:43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後要接續推進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黨全國全社會共同努力下,我國脫貧攻堅取得決定性成就。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接近完成,貧困人口從2012年年底的9899萬人減到2019年年底的551萬人,貧困發生率由10.2%降至0.6%,區域性整體貧困基本得到解決。貧困群眾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自主脫貧能力穩步提高,貧困群眾“兩不愁”質量水平明顯提升,“三保障”突出問題總體解決。貧困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群眾出行難、用電難、上學難、看病難、通信難等長期沒有解決的老大難問題普遍解決,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了保障。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明顯加快,基本公共服務日益完善,貧困治理能力明顯提升,基層組織得到加強,基層幹部本領明顯提高。今年脫貧攻堅任務完成後,我國將提前10年實現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減貧目標,世界上沒有哪一個國家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幫助這麼多人脫貧,這對中國和世界都具有重大意義。

  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的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這是黨中央向全國人民作出的鄭重承諾,也是一場硬仗。當前有的人對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後是否還需要扶貧存在著模糊認識。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並不意味著中國反貧困事業的終結,而是標誌著貧困治理進入新階段。

  一方面,要鞏固脫貧成果。農村人口全部脫貧後,少數脫貧人口和邊緣人口返貧致貧風險依然存在,繼續對其進行精准性幫扶必不可少。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保持脫貧攻堅政策穩定,對退出的貧困縣、貧困村、貧困人口,要保持現有幫扶政策總體穩定,扶上馬送一程。過渡期內,要嚴格落實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能急刹車,駐村工作隊不能撤。”

  另一方面,要探索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我國現行脫貧標準是農民年平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實現農村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可以看出,到今年底我國脫貧攻堅解決的是絕對貧困問題,農村脫貧人口的生存性需要滿足之後,發展性需要就會凸顯出來,解決相對貧困問題就會隨之成為我們黨和政府的長期重要工作。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鬥的起點。各級地方政府要接續推進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推動減貧戰略和工作體系平穩轉型,統籌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建立長短結合、標本兼治的體制機制。總的要有利於激發欠發達地區和農村低收入人口發展的內生動力,有利於實施精准幫扶,促進逐步實現共同富裕。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王高賀(暨南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副主任、廣東高校網絡思政工作中心特聘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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