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沒有一個明星和團隊會鼓勵這種行為,只能很無奈地接受。‘私生飯’這個問題,基本是所有流量藝人的困境。‘私生飯’有訴求,黃牛自然就有市場。”這位經紀人說。
藝人發在“朋友圈”的信息是不是隱私
虞書欣在得知朋友圈被洩露後無奈地說:“我連最後的小天地也不能有了嗎?”這則新聞引發了關注,藝人發在自己朋友圈的信息是否屬於隱私?
剛剛通過的《民法典》對隱私有了明確的定義: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但朋友圈是否為“隱私”仍然有爭議。北京清律律師事務所熊定中律師表示,出售和洩露航班信息一定是違法的,但“朋友圈”內容並不必然是隱私,但可能涉及到隱私。
熊定中解釋:“如果你在朋友圈裡表達一些違法的內容,公安機關認為你是在一個公共平台發布,會查處,但在傳統民法理論裡,又認為朋友圈公開的是特定的對象,不應當算做公共場所,仍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值得關注的是,國內正在通過立法加強對個人隱私的保護。今年兩會透露的信息是,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已被納入全國人大下一步的立法工作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