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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對金融消費者保護落到實處
http://www.CRNTT.tw   2020-07-03 08:23:43
  中評社北京7月3日電/為了更好地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震懾違法者、提高金融機構違法成本,近期,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出台《加強金融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意見》,提出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按照過罰相當原則,明確對金融機構違法行為的按次處罰和違法所得認定標準,從嚴追究金融機構和中介機構責任,對違法責任人員依法嚴格追究個人責任,加大對金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經濟日報發表記者彭江評論文章表示,存錢、取款、轉賬、支付、理財、貸款……在當今社會,幾乎人人都是金融消費者。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也愈發重要,已成為防範金融風險的一個重要手段。

  國際金融危機暴露出金融領域的諸多問題,其中一個重要問題是,金融機構對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乃至侵犯,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不足。近年來,各國政府普遍認識到,完善的金融消費者保護體系是決定一個國家金融業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也是維護金融安全與穩定的重要保障。各國也將金融消費者保護作為金融監管改革的重中之重。2011年10月,二十國集團(G20)巴黎峰會通過了《金融消費者保護高級原則》,各國紛紛在本國建立金融消費者保護體系。

  文章介紹,近些年來,中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也取得了重要進展。央行、銀保監會都設有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專門機構。此外,央行、銀保監會也多次要求金融機構切實做好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工作。不過,近年來金融市場違法案件仍不時發生,金融消費者權益受侵害現象仍然存在。比如,有的金融消費者買理財產品卻買成了保險;有的金融消費者個人信息被金融機構洩露,甚至一些金融機構的APP成為竊取個人信息的工具;還有金融機構將與期貨掛鈎的高風險產品作為中低風險理財產品賣給金融消費者……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行為為何屢禁不止?一個重要原因還是對其違法行為處罰太輕,金融領域行政處罰力度需要加強。

  從這個意義上說,此次相關部門提出加大對金融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將對違法者形成有效震懾,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文章提出,除了加強違法打擊力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還需做好金融消費者風險教育工作。當前,中國消費者金融素養及自我保護能力仍待提升。現實中,剛走進社會的年輕人、老年人、進城務工者、農村居民等群體因受教育水平限制,往往難以識別金融風險及侵權行為,金融知識宣教應向上述群體重點傾斜。金融機構應進一步強化金融消費者教育,積極組織或參與金融知識普及活動,開展持續的日常性金融消費者教育活動,幫助廣大金融消費者提高對金融產品的認知能力及自我保護能力。

  從某種程度上講,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是保護金融市場安全,也是在保護金融機構良性健康發展。金融消費者保護絕不能成為一句口號,而應在全社會成為實實在在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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